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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男子发生关系后发现认错人!女子当即报警,男子行为构成强奸?

    发布时间: 2022-01-03 10:16:49 发布者: 律航网 68次
  • 强奸罪指的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迫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案例:张三和李四(男)是关系很好的大学室友,李四有一高中同学小丽也在同一城市,所以偶尔会一起玩,张三也因此与小丽结识,并对小丽产生了爱慕之情,然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小丽其实喜欢李四,并且还有意无意地暗示过,然而李四并非单身,对她并未作出回应,也减少了联系。

    直到一次聚会,张三李四加上另外几名熟识的同学一起吃饭时,大家提议也叫上小丽,于是李四打电话将其邀请来了,饭后,李四又表示时间还早不如一起去唱个歌,在KTV几人都喝了不少酒,一直玩到深夜另外几名同学陆续离开,最后就正好剩下了张三李四和小丽三人。小丽跟他们不是同一学校,且赶回去宿舍也关门了,遂准备找个酒店休息。

    酒吧

    张三李四本打算送她去酒店,但转念一想这么晚了还来回折腾,干脆吃个夜宵再一起去酒店睡一晚得了,宵夜期间三人又喝了几瓶啤酒,晕晕乎乎地找到酒店时已经凌晨两点,本来只开了一间房,前台表示这样可能不太好,三个人还是开两间房吧,于是他们又开了一间位于4楼的房间。

    按理说应该女孩子一个人一间,但是分房前张三悄声告诉李四自己喜欢小丽,想和她一间房,李四表示支持。而后两人开玩笑说让小丽选择跟谁一间,小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李四,拉着他就上了四楼,张三无奈之下去了另一间房。

    宾馆

    房间里,小丽迷迷糊糊地与李四发生了关系,事后李四越想越不安,借口买水下了楼,还特意去告知张三小丽一个人在睡觉他有事得先走了。而后可能是酒壮人胆,张三还是摸上了四楼,敲门没人应他便直接走了进去,看到小丽果然一个人正睡着,叫了两声也没反应,他便大着胆子爬上床,而后两人也发生了关系。

    洗了个澡清醒不少的小丽打开灯才发现,床上的人竟不是心上人李四而是张三,张三的她实在无法接受,选择了报警。那么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呢?答案可能会出乎一些人的意料,是构成的。

    睡觉

    因为强奸罪指的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迫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个其它手段,包括各种使得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行为,它与违背妇女意志为表里关系。

    本案中小丽是把张三当成了李四才与之发生关系,其主观意识里是不愿和张三发生关系的,即使妇女意识发生错误,比如认错人,但其本身的意志并未同意,仍然会构成强奸罪。

    且张三虽未采用暴力胁迫手段,但利用了妇女不知情的状态使妇女无法抗拒,事实上违背了妇女意志,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妇女的性自主权,应当构成强奸罪。

    你们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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