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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情况下买房定金予以退还

    发布时间: 2022-01-31 00:33:00 发布者: 律航网 57次
  • “买房”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那可都是相当重要的一件人生大事,看好了心仪的房子,签订认购书再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这就完成了买房的第一步。

    但是如果交完定金之后,才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瞬间就不想要这房子了怎么办?交钱容易退钱难,难道定金真要不回来了?
    其实并非如此,购房定金并不是绝对不能退的,比如今日案例中的买房者,就成功收到了开发商退还的购房定金。

    01案件回顾

    2019年9月,王宁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王宁购买该公司商铺一套,房屋总价为935508元,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签署《认购协议书》时需支付定金5万元,王宁需在签署认购书后7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该公司可解除本《认购协议书》,并且定金不予退还。王宁签署《认购协议书》后当场支付了5万元定金,但在同该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现合同中关于房屋交付期限的条款和宣传单页上描述的不一致,王宁要求公司按宣传单页交付期限修改合同条款,但公司拒不同意,双方最终未能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由于公司拒不退还定金,王宁无奈起诉至法院。

    02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由于买卖双方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因就合同部分条款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被告公司应将收受的5万元定金返还给原告王宁。
    购房03实务解析

    本案是典型的因合同条款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引发的购房纠纷,实践中购房者对购房条款提出意见的比比皆是,但往往因为开发商的强势地位最终还是认可了对自己不利的格式条款,或者担心如果不签合同则付给开发商的定金无法退回而不敢提出修改意见。

    但律师告诉你,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形,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重要条款,特别是涉及房屋价款、面积、套内面积、交付时间、违约责任、附属设施等重要内容一定要清楚明确,及时和开发商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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