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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空抛物及高空抛物界定
发布时间: 2022-06-25 12:32:37
发布者: 律航网
50次
鉴于高空抛物的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更好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纳入刑法,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该修正案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自此正式入刑。
什么是高空抛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情节严重”的考量标准?
虽然高空抛物已入刑,但目前相关机关并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对高空抛物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予以明确。这导致现实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认识不一,存在较大分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第二项第5、6条的规定,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1)多次实施的;(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综上,现实司法实践中,对于高空抛物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主要从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物的次数、抛掷物的情况、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因高空抛物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等情况综合予以判断。
高空抛物
2.对于“高空”该如何界定?
同样目前的刑法或司法解释均未对“高空”一词进行界定,到底多高算“高空”,司法实践中也是认识不一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属于高层建筑。根据国家标准局发布的《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 3608—9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以上两个规范性文件对于高层建筑、高处作业进行了定义,但这两个文件不属于法律解释或司法解释,更不属于刑法规定,因此只能作为法官裁判说理的参考,而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如果将高层建筑的高度界定为“高空”,显然人为拔高了“高空”的界定标准,难道在27米以下的住宅,或24米以下的厂房、仓库等其他民用建筑上抛掷物品就没有社会危害性了吗?显然不是的。因此按照高层建筑的定义来定义刑法意义上的“高空”显然是不可取的。那么以“高处作业”的高度标准来界定“高空”可以吗?笔者认为可以作为参考,因为根据高空抛物的刑法定义,即高空抛物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那么在刑法意义上“高空”应该至少是一层普通建筑物的高度。
3. 对于“高空抛物”的理解
高空抛物顾名思义是指从高处抛掷物品,如果是平行抛掷(即抛点和落点的高度一致)或从低往高抛掷,则不构成本罪。
高空抛物指的是人为抛掷,如果不是人为抛掷,而是刮风、下雨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导致的物品坠落,则也不构成本罪。另外,高空抛物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而非过失,因此若是行为人不小心碰落物品,则也不构成本罪。
高空抛物所要求抛掷的是物品,如果是高空抛人,则不构成本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至于高空抛掷动物是否构成本罪,笔者认为根据本罪的保护法益,以及动物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特点,此处的“物品”可以扩大解释为包含动物,则行为人可能涉嫌高空抛物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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