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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要跳河女子回复“去吧麻溜点”被判赔1万,放任他人自杀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 2022-07-04 09:19:22
发布者: 律航网
51次
一男子酒后威胁前女友要求复合,并称“要么我死,要么我们复合”,还表示要直播跳河。前女友自信的以为是开玩笑,回复“去吧麻溜点”。然后该男子跳河身亡。
事后该男子的家人将前女友起诉至法院,索赔18.8万。那么该女子的言论是否造成了男子跳河的结果?该女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0年6月3日晚上七点,小张与朋友约了一起到饭店吃饭,期间5人点了两箱啤酒,其中有1人未喝酒。
饭局结束后,十点半,小张和其中两个朋友到台球厅打台球,随后其中一人离开。十一点左右,小张到商场对面桥头与其前女友小丽联系,要求两人见面并复合,小丽拒绝了。
2020年6月4日零时30分左右,小张跳入河中溺水身亡。
事后,小张的父母发现了小张和前女友的微信聊天记录,小张在微信对前女友表示“一会我直播跳河”、“要么我死”、“要么我们继续开始”。其前女友的回复称“去吧麻溜点”、“别墨迹(别磨叽)”、“跳吧”。
于是小张的父母将小丽和在台球厅一起打台球的两个朋友起诉至法院,索赔18.8万元。
小张父母的索赔合理吗?虽然小张和朋友打球之前喝了酒,朋友对小张有法定的义务吗?小丽的言论是否直接导致小张的死亡呢?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当晚饮酒,并未发生意识不清,身体失控的情况,所以在台球厅的两个朋友认为其没有喝醉,而小张也没有流露自杀的倾向,所以饮酒和小张溺亡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而小张的前女友小丽,明知小张有跳河倾向,而且也知道其所处的危险位置,以及知道小张不会游泳,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如先稳定其情绪或者报警等,而是在微信上发“去吧麻溜点”、“别磨叽”等刺激性语言,从而导致小张跳河身亡。小丽对小张的自杀结果有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小丽赔偿1万元。
在该案件之中,小张的前女友虽然对小张的自杀行为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为其言语刺激而对小张的自杀产生催化作用,所以被判民事赔偿。然而,我们要知道的是,如果放任行为与他人自杀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那么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跳河
那么放任他人自杀到底是否会构成犯罪?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男女恋爱关系不是纳入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一般情况下,一方自杀,恋爱另一方没有及时救助,对方死亡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一般只要没有救助义务,即使放任行为人自杀,也不会构成犯罪。
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人,在能救助的情况下不救助,就会构成犯罪。
另外,如果一方自杀意志的形成与对方的煽动、鼓励密切联系,一方内心追求另一方的死亡,这时候不再是一般违法,转而形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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