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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多次邀情夫来家,还强迫丈夫三人同床?丈夫忍无可忍提刀怒杀!
发布时间: 2022-07-17 12:43:48
发布者: 律航网
50次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了这样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安徽庐州一费姓女子,与男子朱某相识后,多次邀请其到家中吃住,期间还逼迫丈夫三人同睡一张床,不仅如此,甚至当着丈夫的面与情夫发生不正当关系。
丈夫章某实在是忍无可忍,在一天深夜,持菜刀砍死二人……
案情回顾
据了解,被告人章某系安徽庐江县人,51岁,常年在家务农,其妻子费某,1980年出生。2017年,妻子费某在安庆承包田地时,认识了男子朱某,随后便多次邀请他到家里吃住,妻子费某和朱某的暧昧行为,引起村里村民的背后议论,章某虽然很生气,但是选择了隐忍。
章某称,朱某来家中吃住时,经常放狠话威胁他,在妻子和朱某两人的逼迫之下,三人晚上甚至睡在一张床上。一天晚上,章某亲眼目睹妻子和朱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当即将朱某按在床上锤了两拳,可妻子费某随即就将朱某送回家,事后,妻子还让他给朱某道歉……
案发当天下午,妻子让章某出去逛逛,说自己想和朱某两个人单独聊聊天,这下使得章某彻底爆发,于是计划晚上将朱某“解决掉”。原本没想着把妻子牵连进来,“但是她帮着那个男人,还说不和我过了”,一怒之下,章某将妻子一并杀害。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因婚姻家庭矛盾不能正确处理,持持菜刀、秤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由于案情较为复杂,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章某的辩护律师称,虽然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且两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使得矛盾激化;章某因长期隐忍积怨,无法排解,才酿此悲剧,应当从轻处罚。
庭审中,章某对杀死费某、朱某二人的罪行供认不讳,庭审现场一度情绪失控,痛哭流涕,“我认罪,我特别后悔,他们虽然有错但我不应该杀了他们,我对不起我的女儿”。
情人
关于费某与朱某行为的定性
费某: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根据《民法典》第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朱某:通奸行为不构成犯罪。通奸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本案中,费某是自愿与朱某相好,未违背费某意愿,因此无法进行法律制裁,只能在道德上予以谴责。
本案中,章某虽然故意杀人,但两被害人不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皆有过错,因此法院并未当庭宣判。对于此事件,你们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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