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法律服务平台律航网
注册
登录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咨询
法律专题
找服务
搜索
预约服务
首页
找律师
知名律所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
法律专题
合同模板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专题
夫妻离婚女方主张家务补偿,法院是否支持
发布时间: 2022-07-22 16:00:56
发布者: 律航网
48次
珊暮(女)和柯科(男)是大学同学,2000年7月大学毕业,珊暮和柯科结婚,婚后,珊暮先后生育一子二女。
为了支持柯科工作,也为了照顾家人和孩子,2006年,珊暮辞职,做起了全职太太,在家操持家务、照料老人、抚育子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双方未能妥善处理婚姻关系,致使双方产生隔阂,无法共同生活。2021年3月,柯科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如珊暮同意离婚,珊暮在主张平均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否能以自己对家庭付出较多为由主张家务补偿?
因珊暮抚育子女、照料老人负担较多义务,珊暮在主张平均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家务经济补偿。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无法达成调解,法院认定珊暮和柯科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时,对于珊暮主张的家务经济补偿,结合双方陈述及证据材料予以认定。
主张家务经济补偿是以离婚为前提,如珊暮不同意离婚,则不能要求家务经济补偿。如珊暮同意离婚,则应当在离婚时一并主张家务经济补偿,如离婚时珊暮未主张家务经济补偿,离婚后,再主张
家务经济补偿则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离婚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快速咨询
姓名:
电话:
问题: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公司经营
房产征地
非诉服务
医疗纠纷
劳动纠纷
律师免费联系您
推荐律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