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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空抛物、高空坠物中存在风险

    发布时间: 2022-08-11 08:35:46 发布者: 律航网 44次
  • 被告人张三居住在某区,2021年5月15日凌晨2时多,被告人张三睡觉时被楼下的声音吵醒心生不满,将一个玻璃啤酒瓶从五楼住处的窗户向外抛出,该啤酒瓶砸中被害人李四某的汽车,致汽车毁损。

    案发后李四某报警,民警经查看监控录像判定张三有作案嫌疑,于2021年6月24日,在张三家中将其抓获。某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张三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张三当庭表示服判。

    法律风险

    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各地因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而发生的人员伤亡、物质损失事件屡见不鲜,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不仅如此,《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意味着高空抛物的行为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要情节严重,产生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即可入罪量刑。
    高空抛物
    风险提示

    1.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杜绝不良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共同守护“头顶”安全,切莫高空抛物以身试法。

    2.日常生活中,很多业主会在阳台上养殖绿植或防止杂物,我们应该时刻注意相应物品的放置安全问题,若物品不慎从阳台掉落,虽不构成高空抛物,但若砸伤行人或损毁他人财物,一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符合特定情形并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后果时,甚至可能会被以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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