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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追尾 对方要求我方支付修车期间不能用车后产生的费用这个合理吗

    提问时间: 2024-01-02 11:23:00 提问者: ask102 联系手机:--
  • 我追尾  对方要求我方支付修车期间不能用车后产生的费用这个合理吗

  • 2024-01-02 11:24:00
    法律分析:法律并没有规定,车辆追尾全责必须先垫付维修费,具体看双方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4-01-02 11:23:00
    法律并没有规定,车辆追尾全责必须先垫付维修费,具体看双方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4-01-02 11:23:00
    对方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汽车追尾如何理赔 汽车追尾的理赔流程: 1、明确责任; 2、报案。 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3、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一张定损单; 4、修车; 5、开事故证明; 6、递交单证; 7、领赔款,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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