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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房东可以擅自转租房屋么?

    提问时间: 2023-12-29 09:33:00 提问者: ask004 联系手机:--
  • 2015-11-13 21:08:42
    农村房屋分割协议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015-11-13 21:08:42
    农村房屋分割协议:房屋继承协议书范本
    房屋继承协议书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200  年 月 日双方相识恋爱,200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婚姻法》第19条、《继承法》第16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现有财产  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二、独立继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  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三、效力及权利限制  双方同意赋予本合同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四、无效遗嘱与赠与  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二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  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  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  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二OO  年  月 日
    2015-11-13 21:08:42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   (房产编号:   )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父母方)代表:   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女方代表):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女方)代表:   丙方爱人见证:   第一条   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   ,登记证书号为
      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   )。
      第二条   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无关;该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继承,与丙方无关。   第三条   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四条   该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甲方承担,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   该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   本协议订立后,该房若遇拆迁、维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爱人提供与该房同等条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及爱人必须照顾甲方或甲方爱人的起居生活。否则甲方或甲方爱人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拿出十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交给甲方或甲方爱人,该款每年交壹万元人民币、分十五年交清。每年阳历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条   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该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有效,女婿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   、   、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条   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长女):   乙方爱人见证(长婿):
      丙方(次女):   丙方爱人见证(次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   签订地点:
    2015-11-13 21:08:42
    宅基地使用权分割协议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甲乙丙丁经协商,同意将XXX处宅基地做如下协议:1、XXX处宅基地使用权分割为XX份,由XXX、XXX、XXX、分别使用并向村委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证书;2、各方在各自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分别属于各方所有;3、上述未尽事宜可分别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您认为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请予以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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