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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个建筑公司合并期间能投标吗?

    提问时间: 2024-01-09 09:59:00 提问者: ask016 联系手机:13811081238
  • 两个建筑公司合并期间能投标吗?


  • 张连胜 2024-01-09 10:01:00
    公司合并涉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人的利益,应当依法进行。根据法律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通常如下: 一、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 二、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公司合并协议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而订立的书面协议。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项,一般来说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名称与住所。 这里所讲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包括合并前的各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和合并后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公司名称应当与公司登记时的名称相一致,并且该名称应当是公司的全称;公司的住所应当是公司的实际住所即总公司所在地。 2、存续或者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发行的股份总数、种类和数量,或者投资总额,每个出资人所占投资总额的比例等。 3、合并各方现有的资本及对现有资本的处理方法。 4、合并各方所有的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 5、存续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否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后的内容,新设公司的章程如何订立及其主要内容。 6、公司合并各方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股东权益的公司要的会计报表,会计合并中必须编制的报表。 合并各方应当真实、全面地编制此表,以反映公司的财产情况,不得隐瞒公司的债权、债务。此外,公司还要编制财产清单,清晰地反映公司的财产状况。财产清单应当翔实、准确。 四、合并决议的形成 公司合并应当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之后方进行其他工作。 公司合并会影响到股东利益,如股权结构的变化。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六十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就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即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进行;就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就国有独资公司来讲,其合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进行。 五、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一般来说,对所有的已知债权人应当采用通知的方式告知,只有对那些未知的或者不能通过普通的通知方式告知的债权人才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 通知和公告的目的主要是告知公司债权人,以便让他们作出决定 1、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4)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5)各自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写明合并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7)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8)验资报告; (9)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0)《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11)《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 (1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4)合并后需解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5)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合并后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 (4)合并存续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决议; (5)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和注销的决议; (6)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7)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2024-01-09 10:00:00
    公司合并一般来说涉及以下内容: 1、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 2、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名称、住所; 3、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4、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办法; 5、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总额、种类和数量; 6、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024-01-09 10:00:00
    在我国公司合并之后一般来说涉及以下内容: 1、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 2、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名称、住所; 3、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4、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办法; 5、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总额、种类和数量; 6、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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