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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执行一般要几个月?

    提问时间: 2024-01-05 15:12:00 提问者: ask020 联系手机:--
  • 强制执行一般要几个月?

  • 张连胜 2024-01-05 15:14:00
    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4-01-05 15:13:00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 审查立案人民法院接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 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强制执行; (3) 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单位和人; (4) 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应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机关。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024-01-05 15:13:00
    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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