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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提问时间: 2023-12-29 16:40:00 提问者: ask029 联系手机:--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 2023-12-29 16:41:00
    设立公司公司首先应当进行名称预先核准:首先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准备相关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符合条件的,即可完成核准。前述所称的材料一般包括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三)经营范围; (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2023-12-29 16:41:00
    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的办理应当如下:应当带齐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等材料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2023-12-29 16:40:00
    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一般有三个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2、工商局审核通过的,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正式的设立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人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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