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确认书
卖方: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买方: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双方授权代表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销售确认书,其条款如下:
1.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同意提供 零备件,凭卖方样品买卖;
2.本销售确认书货款总金额为 U.S.D.(大写: 美元)为FOB价,即包括下列各项费用:
(1)价格;
(2)货物从生产厂到达交货港的运输费;
(3)适合空运条件的包装费;
(4)买方委托卖方办理销售确认书所列货物由港空运至港。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支付。
3.公司于付款日期向银行开出现金支票。卖方收到现金支票后即开出如下单据:
(1)空运提单;
(2)商业发货票(运费、保险费及手续费等收据);
(3)装箱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入箱内)。
4.本销售确认书的货物为空运包装,每个装箱两侧均用英文刷写下列标记:
净重(公斤):
长×宽×高: 毫米× 毫米× 毫米
卸货港:
收货人:
发货人:
销售确认书号:
5.保证
(1)卖方保证该零部件不具有权利上的瑕疵,并且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任何产品均为合法产品,不存在侵犯任意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的违法情形,保证买方不会因为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买方因卖方原因涉诉,则一切不利后果应当由卖方承担。
(2)双方保证合同订立时本合同的一切陈述均属真实。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义务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且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6.保密
对于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知悉的对方的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双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为任何第三方知悉上述保密信息,并且本条款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而丧失效力,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而免除。
7.争议解决
双方对于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当经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和处理争议。
8.买卖双方各持中文和 文,销售确认书 份,至最后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卖方(签章): | 买方(签章): |
地址: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