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聘用合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按以下第 条确定。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为 。
(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担任 岗位(职位);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三、工作时间
(一)乙方同意适用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四、劳动报酬
(一)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常劳动期间,工资数额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试用期的工资为上述约定工资数额的80%。
(二)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三)甲方有权根据其效益情况和相关规章制度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自行决定是否向乙方发放奖金及奖金的实际发放数额、发放条件和发放形式。但无论前款如何规定,发放奖金并不是甲方的义务,任何年度内奖金的支付并不代表之后年度内也会发放奖金。
若在奖金发放之前,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不论该解除是哪一方提出的,也不论该解除是基于何种理由的,乙方将无权获得任何奖金。
五、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一)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四)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五)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六、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八、保密义务
(一)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本款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思路、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程序、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科研项目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以及技术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内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流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二)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表、信件、图纸、工作证件、电子存储数据和任何其他材料。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 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以及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其工资和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二)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 %。
(三)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二)自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四、其他
(一)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
电子邮箱: 。
电话: 。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 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一方或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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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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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