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短期用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1、甲方分配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为: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三、工作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 元,每月工资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 。
2、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相应的费用。
2、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以及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其工资和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1、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4、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5、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七、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八、劳动纪律
1、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
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九、保密义务
1、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本款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思路、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程序、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科研项目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以及技术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内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流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表、信件、图纸、工作证件、电子存储数据和任何其他材料。
十、通知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一方或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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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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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