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出版社):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美术博物馆):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美术作品供应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宗旨
供方根据需方要求提供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2.1供方的义务:
2.1.1根据需方的要求选择博物馆珍藏的画家 的作品。
2.1.2根据需方的需要由需方在该画家的作品中选择的 幅作品以供拍照。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需方任意选择三天时间,提前一天通知供方配合需方拍摄。
2.1.3提供 作品的使用权,具体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由双方另行达成协议。
2.1.4提供序言和这些作品的学术信息。
2.1.5为需方摄影师的拍照工作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2.2需方的义务
2.2.1使用供方提供的资料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2.2.2需方仅将摄影作品用作即将出版的图书《 》(暂定)中做插图使用,不得将所拍作品用于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其他用途。
2.2.3自带摄影师对作品进行拍照。
2.2.4向供方提供一套博物馆所提供作品反转片。
2.2.5向供方提供 本样书。
2.2.6出版物使用 文字出版。
2.2.7根据本合同第3款确定的数量和期限将款项付给供方。
第三条 付款数量和付款方式
3.1本合同的总金额按以下方法确定:
3.1.1选择作品和组织拍照 美元。
3.1.2每件博物馆收藏作品的印刷版权费、序言及学术信息资料费 美元。
3.1.3总金额: 美元+ × 美元= 美元
3.1.4该款项由需方分二次付给供方。
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总金额的 %汇往供方账户。
在作品拍照工作结束后 天内将其余的 %汇往供方账户。
需方以汇款形式向供方付款
开户银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第四条 保密条款
双方约定就本合同涉及的事项、价金等在本合同签订后予以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拍摄,组织必要的条件及场地,因供方拒不配合,经需方书面通知仍不配合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返还需方已支付费用,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准备、履行合同期间供方因此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摄影耗材、人工费、诉讼费等)。
2、需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价款,未及时支付的按合同价金的总费用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经供方两次书面催告仍不履行的,供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上述权利义务应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完毕,未能切实履行的双方合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水灾、旱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罢工、动乱、战斧禁令、政策变动等社会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一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尽量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争端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本合同为中文、俄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两种文本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签订地点: | 签订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