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创作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作品名称: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作品的文字脚本,委托乙方创作上述作品,其著作权归属 方,作品署名方式由 方决定。
第二条 乙方不得将本作品的全部或一部分授予第三人使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并可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乙方交付甲方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因此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 上述作品字数: 字;图片数: 幅。
第五条 对上述作品的一般要求:
。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创意和要求制作图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制作的图片,直到达到甲方对该作品的创作要求。
第七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满足上述要求的作品交付甲方。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创作上述作品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计算机设备和必要的费用。
第九条 乙方交付的作品如不符合双方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同时可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接受乙方交付的作品并进行审读,该作品如符合约定的创作意图和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报酬。
第十一条 上述作品的报酬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酬,支付标准为 ,支付期限为作品提交给甲方后 个月内。付酬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乙方所得税。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据以履行。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