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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女星疑代孕弃养!法律如何规定?

    2022-01-28 08:14:30
  • 近日,关于知名女星郑爽疑似“隐婚、离婚、代孕、弃养”等各种议论铺天盖地般袭来,引发大家一波又一波热议,1月18日,郑爽前男友张恒发文澄清近期相关的诈骗、高利贷等黑热搜,同时表示目前自己滞留美国是因为需要“照顾并保护两个年幼无辜的小生命”。

    同时发布了自己抱两个孩子的照片,大家对两个孩子的身份格外关注,经公布两个孩子的出生证明上母亲都显示为郑爽。同时公布了一段郑爽张恒两家人对孩子的讨论中,郑爽直言“打也打不掉,我都烦死了”引发大家关注。同时郑爽在“看不懂”的回复中称尊重一切法律,那么我们来看一下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一、关于代孕

    代孕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一种,指运用现代医学技术和方法将丈夫的精子注入自愿代理妻子怀孕者的体内受精,或将人工授精培育成功的受精卵或胚胎移植入自愿代理妻子怀孕者的子宫内着床,待生育后由委托夫妻以亲生父母的身份抚养。简言之,就是“借腹生子”,即妻子不生育,借用第三人代孕母亲的子宫怀孕并分娩子女。从上述代孕内涵的界定可知,典型的代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将委托夫妻人工授精培育成功的受精卵或胚胎移植入自愿代理妻子怀孕者的子宫内着床,发育成胎儿直至分娩,生育后小孩由委托夫妻以亲生父母亲的身份抚养,这种情况下代孕母亲与小孩没有基因关系;二是运用人工方式将委托夫妻的男方精液注入自愿代理妻子怀孕者的体内以取代性交途径受精,待生育后小孩由委托夫妻以亲生父母亲的身份抚养,这种情况下代孕母亲与小孩有基因关系。在现实生活中,除了上述两种作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代孕之外,还存在第三种代孕形式,即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代孕,委托夫妻的男方与自愿代理妻子怀孕的第三者发生直接性关系而怀孕。在这种情形下,代孕母亲一般是为了牟利而进行商业性代孕。

    二、我们国家是不允许代孕的,法律规定如下

    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第二十二条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

    (二)实施代孕技术的;

    (三)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

    (四)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

    (五)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档案不健全的;

    (六)经指定技术评估机构检查技术质量不合格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2.之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对开展代孕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行查处;对开展代孕行为的社会中介机构等进行查处;对开展代孕宣传和服务的互联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进行清理和查处;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应用和医疗器械、药品的流通、销售情况进行监管。

    3.但是美国是运行商业代孕的,所以很多人选择去美国代孕。郑爽也是疑似在美国代孕的,所以郑爽即使真的代孕在美国也是不违法的。

    代孕
    三、如果弃养怎么办?

    一般代孕都会签署相关协议,虽然在美国是允许代孕的,但是如果郑爽弃养构成违约,将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所生之子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代孕在我们国家尚未得到法律的认可,现实中却始终都会有很多铤而走险的人,也会经常看到很多代孕面临着被违约的境遇,如果是在我们国家,因为代孕本身就是违法的,代孕协议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内容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所签署的所签署的代孕协议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约责任也不会涉及,只是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四、代孕母亲对于孩子是否有探视权?

    我国《婚姻法》第38条对探视权作了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对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定期探望、联系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因此,享有探视权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子女保持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二是离婚后与子女分开生活的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作为代孕母亲通过发生直接性关系而受孕,产下儿子,双方之间无婚姻关系,故孩子系非婚生子女,依照我国《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之规定,在法律适用上应作扩大解释,准予代孕者行使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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