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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

    2023-09-20 17:05:00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些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但是哪些情况下,即便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一、员工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要有明确的、书面的录用条件,并向员工公示告知,在有充足证据的前提下才能以此为由解除。

    二、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兼职造成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假学历、假履历、假证书等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规定: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
    六、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员工被拘留、逮捕、审查等并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七、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八、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续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相应的,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则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十、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后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

    提示:

    员工“个人原因”离职,也属于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一。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在辞退员工时为了照顾员工情绪,在离职审批时,只明确了离职时间,对离职原因含糊不清。虽然是由员工本人提出或个人原因导致离职,但很容易本认定为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离职时填写的是“个人原因”,再申请仲裁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将不会得到支持。再次提醒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原因明确,从而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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