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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常见法律问题

    2023-09-22 09:49:00
  • 关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不同省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规定及裁判尺度,以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如下分析。

    一、 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 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计算期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满一年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后不再支付二倍工资。

    三、 二倍工资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系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条款,并非劳动者因付出劳动而获取的报酬。
    劳动合同
    四、 二倍工资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以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为标准。

    五、 二倍工资支付标准的特殊规定

    在双方未明确约定月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六、 不支持二倍工资的特殊情形

     1.未提供实际劳动期间不支持二倍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故未提供实际劳动,劳动者主张未提供实际劳动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可不予支持。

    2.劳动者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存在重大过错不支持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的,可以不支付二倍工资。

     3.对人力资源管理负有职责人员不支持二倍工资。

    对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负有领导、管理和经办职责的用人单位高管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除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职责的外,其本人主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七、 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措施,并非劳动报酬,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关于劳动报酬特殊时效的保护。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从应当支付二倍工资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支付二倍工资存在连续状态的,时效从应当支付二倍工资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即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八、 二倍工资属于仲裁终局裁决范围

    仲裁庭裁决案件时,申请人主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如裁决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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