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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应当怎么办?

    2023-11-20 08:52:00
  • 2013年张三(女)与李四(男)相识,随后结婚。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因李四出轨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李四遂提出离婚。

    经协商,双方均同意离婚,并签订了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第二条约定:李四于2017年12月30日前支付张三50000元补偿费。随后,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

    但在离婚后,李四仅向张三支付了20000元的补偿费,剩余30000元补偿费经张三催要仍未支付,张三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1、被告李四向原告张三支付30000元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李四承担

    【律师分析】

    一、男女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效力如何?

    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行为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需要从两方面分析:

    首先,有效的离婚应当具备成立要件,即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就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思表示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其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虽满足一般生效要件,但仍然处于效力未定状态。即离婚协议书若生效,需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在男女双方在除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外,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后即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本案中,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离婚时就财产处理达成一致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原告张三主张要求被告李四支付其33500元的诉求法院应予支持。

    二、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也是协议,在没有经过司法机关确认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方依照离婚协议书履行义务。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离婚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令其支付,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同时,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实属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

    温馨提示:

    拟写离婚协议,一定要注意列清财产范围、权属情况、流转方式、流转期限、违约责任等,这样做既有利于实际操作,也有利于在不履行时申请强制执行有据可循。
    离婚赔偿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9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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