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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如何说服对方当事人?

    2023-11-20 08:56:00
  • 如果能说服对方当事人,那就不用打官司了。的确,大多数走到诉讼的离婚案件都不好调解。

    但离婚案件最大的特点除了经济利益,还有人情伦理。虽然具有 “剪不断理还乱”的属性,却也有调解的良好基础。

    一、首先,调解对双方当事人有好处。有亲情、子女牵绊,婚姻虽不能到白头,但也不至于成为仇人。
     
    调解本身表现为一种外在力量的疏导、劝解、协调。调解结果必须要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相吻合,所以调解结果本身是有利于双方遵照履行的。
    其次,调解是法官乐于做的工作。涉及婚姻的法条就那么多,所以家事案件调解空间大。

    如果硬判,有些法官也头疼。而且很多证据可能会牵涉到陈年老账。当事人自己都算不清楚,法官更无法理清,所以法官很乐意调。最后,调解有利于社会和谐。

    调解可以有效降低诉讼的对抗性。

    为了“出口恶气”或者“挣得面子”而发生的恶性事件不在少数。不仅会危害人身安全、损害财产利益,还会影响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更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

    而调解能做到的,就是及时将当事人心中的“小火苗”掐死,把“恶性事件的源头”掐死在了初期。

    办理家事案件,会把调解的理念贯穿始终。不管在庭前、庭中还是庭后,只要具备调解的主客观条件,会力促双方调解。

    二、调解的过程就是说服对方当事人的过程。离婚案件中,如何来说服对方当事人的。

    第一招:多倾听、强共情,让对方卸掉对我们的防御之心。

    当事人曾反馈:“我本来只是想出点气,也想调解离婚,但是对方的律师一上来就说那么多,根本没听我的想法,既然不想听我怎么说,那我们就打官司打到底”

    从这位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来看,调解成功的关键前提在于使他的情感得到满足。

    而得到满足的方法之一,就是倾听。让对方在倾诉中发泄,在倾诉中调整,在倾诉中冷却,也在倾诉中获得平衡。

    刚接触对方当事人,如果堵住了对方发泄的渠道,就等于堵住了沟通的桥梁。在这点上,切忌急于求成,切忌过早下结论。

    所以只有倾听才能还原事情真相,那么又如何找准对方的需求点呢?

    倾听不在于你有多投入,而在于能否从对方的言语中听到什么。在拨开层层对抗、情绪的话语之后,对方真实的诉求才能慢慢浮出水面。

    当然,多数情况下,我们很难见到对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立案,贸然见对方,对方心理会觉得“就我们这点事,你还请律师了”或者“你敢请律师,而我没请,那你律师录音对我不利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律师和对方见面有可能会起反作用。

    所以是否与对方当事人谈判,见面的时间、场景和陪同人员,是需要律师提前预判和设定。

    总之,要围绕谈成的目标去设置这些环节。
    抚养权
    第二招:找准对方需求点,适当满足后,获得对方信任。

    因争夺孩子抚养权而发生分歧。当事人担心男方抢夺孩子,一直未让男方父母见孙女。

    某天晚上,男方父母再次上门,当事人担心男方父母”抢“走女儿,遂拒绝。双方焦灼不下,当事人情急之下联系了我。当我匆忙赶到当事人家里,男方父母已直言死在这也要看到孙女。我当即劝说当事人将孩子带过来给爷爷奶奶看,有律师在旁边,相信对方不会抢夺孩子。最后因为我的劝说,爷爷奶奶总算见到了孩子。

    这件事后,男方家人对我产生了信任,为后续的沟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后双方通过调解离婚,当事人也如愿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

    这则案例可以看出,适当满足对方的需求,有时会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

    不管在庭上还是庭外,要始终尊重对方当事人的人格,不能说出损害对方人格的话语。律师不能激化双方矛盾,更不能引火烧身。要让他们觉得虽然我是对方律师,但我的立场是相对中立的,我的建议是为了双赢

    每个人有需求,同时也有软肋,正如硬币有正反两面。所以谈判过程实际是在双方的需求和软肋中找平衡

    有时可以适当放大恐惧点,再打感情牌,毕竟这是最后一次煽情,也是最值钱的一次煽情。通过煽情,渗透对方内心愧疚点,也许能泛起他人性的光辉,在财产上让步大一点,以相对合理的代价,结束这场久战不胜的“战争”。

    第三招:合理利用“关系人”。

    这里的“关系人”,可能是亲友、闺蜜或者对方的律师。

    有时,律师不方便说的话,通过辅导当事人身边的“关系人”去协调,可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为“关系人”大多与双方相熟,有些“关系人”甚至见证了两人的初识、相恋、结婚过程。所以“关系人”出面来做调解工作,他们可能为了维护自己在亲友、朋友前的“面子”,或许会做出妥协。

    “面子”是中国人最在意的资源,是自己通过社会资源获得的尊重,是他人给予的评价和认同感。在看重“面子”人的心理,这等同于钱。

    另外,对方律师有时也能成为我方“盟友”。一旦对方律师觉得这样撕扯没有意义,也能站在相对中立的立场去平衡双方的利弊,这对化解纠纷会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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