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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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在小区地下车库租了几年的停车位,租赁合同还没到期,突然就被物业通知车位被卖掉了,要求张三重新租赁一个车位。
租的车位还没到期,就被物业卖掉了,还能继续租用吗?遇到这种情况,张三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买卖不破租赁”也适用于车位
“买卖不破除租赁”是适用于不动产的规定,该规则不仅仅适用于房产,也适用于车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因为承租人租赁在先,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内,即使物业已经出售了该车位,新的车位所有权人仍有义务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承租人对该车位的使用。
停车位租赁
物业直接出卖了车位,承租人应该怎么办?
如果物业公司在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出卖了车位,承租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租用该车位。另外,物业在租赁期内出卖车位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承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物业公司退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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