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案件呈逐年递增的态势,梳理这些纠纷的类型。
主要有以下三类:
离婚时双方约定了抚养费,但另一方没有按期支付;
离婚时双方没有约定抚养费,后来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
离婚时明确约定不用支付抚养费,后一方反悔要求支付;
我们就通过这三类详细谈谈,抚养方和孩子如何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及法院会判决从什么时候支付抚养费。
第一类,离婚时明确约定了抚养费,但另一方没有按期支付。
这一类是最为常见的类型。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或者是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但另一方因为某些原因,就是没有支付或者没有足额支付。
通过分析第一类,来了解一下抚养费纠纷普遍遇到的问题:
首先要考虑的是起诉主体是谁。
如果孩子未成年,那么孩子和带孩子的那一方,当然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来支付抚养费的,常见的是带孩子的那一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孩子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部分地区的法院也是认可带孩子的那一方直接起诉。
当然,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年满18周岁,他就具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行为能力,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
其次是关于法院支持抚养费的期限以及金额。
这个要分不同情况,如果在孩子未成年时起诉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对方一次性付清拖欠的所有抚养费,比如孩子12岁时双方离婚,孩子16岁时,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所有拖欠的抚养费,法院会全额支持这4年拖欠的总金额。
因为抚养费是一种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债务,不同于一般的债务,同时孩子在未成年前,也无法独立起诉主张权利,所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但在孩子成年后起诉的,会受诉讼时效制度的限制。诉讼时效是为了督促权利人早点行使自己的权利,毕竟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现在的这个有效期就是三年。孩子成年后,就有了诉讼行为能力,如果自己不在有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就可能丧失请求利益。
比如,父母一方在未成年时欠下的抚养费,那么就需要在21周岁前起诉,才会得到支持,如果过了21周岁,那么就很难得到支持了。
另外,即使是在21岁前起诉的,各地法院的判决口径也有所差别。有的法院较为宽松,只要孩子在21岁前起诉的,那么是可以要回之前所欠着的所有抚养费,这点和未成年时起诉时的结果是一样的。
但有的法院对于孩子成年后起诉的,只支持从起诉之日起倒推3年作为起点,孩子成年作为终点的这段时间的抚养费。
例如,12岁开始拖欠,到19岁才起诉的,那就支持16到18岁的抚养费;20岁起诉的,只支持17岁至18岁的抚养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时起诉和成年后起诉的差别还是很大。
总的来说,另一方存在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尽量还是在孩子未成年前起诉比较保险。
抚养费
第二类:接着是没有约定抚养。
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双方约定“不用支付抚养费”,那么一般默认双方没有约定抚养费。
这种情况下,带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和约定了不支付还是不同的。法院一般只会支持起诉之日起的那部分抚养费,起诉前的那部分一般不会支持。
第三类:离婚时约定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离婚后一方又提出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
在实践中,非常常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样的约定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最终是否支持以及支持的数额,要综合考虑原协议中不支付抚养费有没有对价、双方离婚时间长短、有没有增加抚养费的特殊情形等因素。
比如,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多分给带孩子的那一方,同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那么一般认为这些多分的财产实际上抵扣了抚养费。可以认为是抚养费的一次性提前支付。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其他特殊情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
再比如,即使父母双方约定了不支付抚养费,但现在导致孩子实际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的,那孩子基于自己的权利,仍然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
也有法院认为,离婚是对身份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一揽子协议,即便带孩子的一方没有多分财产,既然双方已经同意不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是不同意离婚或者让出孩子的抚养权为对价,那么这种情况下,再让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 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所以也有据此驳回其诉讼请求的。
如果真要约定不支付抚养费需要双方慎重考虑。另外,对存在有对价的,应该就这个对价明确在协议中,以便于因此发生诉讼后,法官的考量。
抚养费本身是保障孩子成长的物质基础,希望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充分考量,并按照协议完全履行支付的义务。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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