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了个羊”这款游戏,它共两关,第一关相当于教学关,第二关在技术上设置成很难通关,最后过不去时,游戏方会诱导点击广告或分享好友进行复活。
从来没有成功过,问了身边的朋友,也没人通关。认为“羊了个羊”虽然没有让充值,但是它们吸引大家来玩,骗流量,自己又赚足了广告费,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
您所说的诈骗,涉及到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二个方面,是否构成?需要根据“羊了个羊”的具体行为来认定。
民事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作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即构成受欺诈的民事行为。为了保护受欺诈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不受因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在法律中规定了受欺诈的当事人对于欺诈行为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
刑事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受害人款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不使用暴力,是在“平静”或者“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受害人大多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另外,如果“羊了个羊”所诱导点击的广告,涉嫌虚假广告或者给网友造成损失的,可能既要承担民事责任,还会被行政处罚。
养了个养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广告法》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违反《广告法》之行政处罚条款索引: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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