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或联系不上,不知所踪的,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
夫妻和睦,共同经营家庭是婚姻长续存在的基础,如果出现一些让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因素,那么,就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依法,夫妻可以协议离婚或者由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离家出走,玩消失,联系不上,还能不能离婚,该如何离婚呢?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即便找不到人,也是可以离婚的。可以分两种情况看:
离婚
一、打电话不接、故意不联系型
这个时候可以直接起诉。知道对方居所的,就在对方居所地法院起诉,不知道的,就在原告地起诉即可。
二、找不到人,人间蒸发型
此时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之后凭着失踪证明去原告第法院起诉离婚。所谓“宣告失踪”,
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被宣告失踪,是法定的离婚事由。
综上,老牌离家出走,起诉离婚可以随时进行,但应当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对于失踪找不到人的情况,如果申请宣告失踪成功,则可以直接起诉并可100%离婚,这个时间应该是失踪2年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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