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未出轨一方可以要求出轨一方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法律上,婚外情属于影响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但对离婚房子等不动产的影响较为薄弱,房子的归属主要依赖是谁的所属登记,以及在购买房屋时谁承担的付款,是夫妻共同购买,还是一方单独购买,亦或者有父母参与购买。
对于离婚房屋的分割问题,先要判断房屋是否归夫妻共同财产,亦或是仅为一方个人财产。实践中,房屋归属谁的情况很多,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财产认定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3、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4、总的来说,对于房屋的归属,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依法确认!另外,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房屋价值正常都不低,男女如果对方房屋归属争议较大,都不退让,建议可以婚姻律师介入维权。最后,婚外情属于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主张一定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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