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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货拉拉事件说说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1-24 13:26:19
发布者: 律航网
82次
最近,网约货车平台货拉拉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引发大众热议。最新消息显示,货拉拉已发布致歉和整改公告,该案件尚无最后定论,警方仍在进一步补充侦查中。
一、新闻焦点
目前,关于本次刑事案件的走向我们不得而知,唯有等待警方的进一步侦查。通过案例检索,我们可以发现,这并非货拉拉发生的第一起安全事故。因此,对比实践中类似案例的裁判,我们可以提前了解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关系,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预警,防患于未然,警惕“货拉拉们”。
二、相关法律问题探析
1.平台与司机的关系?
平台与司机的关系认定取决于平台在涉案道路运输营运民事法律行为中充当的角色及发生的地位。而对平台充当的角色与地位认定应当根据涉案方当事人进行涉案道路运输营运民事法律行为时的意思表示及协商约定的各方权利和义务内容予以确定。
2.司机是否有责任?
能否认定司机的责任关键要看:现有客观证据能否证明司机的行为与乘客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为例,若有证据证明司机客观上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不作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则司机被定罪的证据链条就较为完整。然而,实践中,往往因平台没有安全防控、车上无录音录像等因素导致证据缺失,最终致使侦查陷入难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平台是否有责任?
(1)责任认定:
能否认定平台的责任关键要看:现有客观证据能否证明平台尽了或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资质资格审查义务。
①平台对乘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第二十三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货拉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平台对司机和车辆具有资质资格审查义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第一款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对实际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进行审查,保证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运证(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驾驶员具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第十七条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明确实际承运人及其车辆及驾驶员进入和退出平台,托运人及实际承运人权益保护等规定,建立对实际承运人的服务评价体系,公示服务评价结果。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和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鼓励网络货运经营者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
第十八条第三款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不得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
③平台如不能证明其采取了必要的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交易安全,平台亦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
(2)平台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
具体的归责须根据案件的基本情况、综合各方的过错大小而定,即会根据各方过错大小而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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