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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案借张恒二审赢了,没借条能赢?
发布时间: 2022-01-27 14:25:16
发布者: 律航网
75次
郑爽与张恒涉及20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引发广泛关注。
2018年11月18日郑爽向张恒账户转账转入2000万,备注为借款,但因双方系情侣关系,因此未有借条,也未对借款期限及利率作出约定。
2019年10月,郑爽多次索要债务未果,遂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郑爽提供了聊天记录及银行汇款单证据,证明案涉款项为借款。张恒也提出证据想要证明2000万不是借款,而是报酬或者分红,但是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2020年11月9日,一审判决张恒归还郑爽借款2000万及借款利息,张恒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于2021年3月16日开庭审理,双方争议焦点仍是涉案款项2000万的性质。2021年3月31日,上海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然是支持了郑爽的诉请,张恒应偿还郑爽2000万借款及利息。
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聊天记录形成于转账当时,直接发生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更容易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张恒在微信聊天记录里明确作出了“借”和“欠”的意思表示,郑爽在转账时也明确备注为借款,因此对于借款合意两者能够相互印证。同时张恒将款项未用于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和郑爽身上,因此2000万元的案涉款项宜认定为借款,而非双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二审法院认为,郑爽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涉案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付目的为出借,张恒在一、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均无法对其抗辩主张做出证明或足以推翻郑爽提供的证据,故郑爽与张恒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张恒若认为双方存有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还存在其他法律关系涉及经济往来或同居期间存在有财产需要分割,可另案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一审判决:被告张恒归还原告借款20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分析
2020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近年来审理的涉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情况。在2017年到2019年间,该院审理的涉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件的数量稳中有增。
其中,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或部分支持的案件为38件(其中全部支持的29件,部分支持的9件),胜诉率达到全部案件的73.1%。
涉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情侣之间财产财物容易混同,一旦分手之后产生纠纷难以处理。情侣之间经济往来频繁,如发生借款事宜双方也一般不会出具借条等书面合同,产生纠纷也较难认定。
从郑爽诉张恒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可以看出,二人之间虽然没有书面借条,但郑爽在向张恒转账的当时备注为“借款”,这是一审法院将这笔款项认定为借款的重要原因。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给他人借钱时尽量使用转账的方式,并做好“借款”的备注提示。
律师建议
除了情侣之间的借贷不容易有借条等证据以外,关于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的借贷,很多人也碍于情面不去签订书面的债权凭证,比如借条、收据、欠条等这些有利于保障自己日后权益的证据,这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极大隐患。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在认定双方是否形成实际借贷关系时,一要审查是否有借贷合意的达成,二要审查是否有款项实际交付的事实。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同时要注意在借贷发生时保留证据。
借贷
借钱时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追回借款呢?
1.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时宜写成“借条”而非“欠条”。因为欠条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而借条是用来证明借款关系。
要写明还款期限,避免双方为还款日期纠缠过多时间。
要写准确借款人和出借人全名,避免诉讼时主体的不明确。
2.约定利率和利息
为了促使债务人积极还款,一般建议约定好到期不还款的利率和利息,同时还要对于债务人对每次还款的性质进行约定,比如还款到底是利息还是本金要写清楚。
其次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利率和利息一定是合法的,否则可能不被支持诉请。一般民间借贷双方可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3.注意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往往有特殊的关系,出借方有时碍于情面或者考虑到借款人的实际困难而没有及时主张债权,严重的甚至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得到法律保护的机会。
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直有向债务人提出偿还借款的请求,诉讼时效就未中断,仍然可以从最后一次请求还款的时间开始计算3年的时间。
4.保留好证据
微信等电子聊天记录等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债权人每一次找债务人索要欠款时,不论是微信还是打电话都要有录音录像视频证据。在谈话中要明确显示出这笔债权的借贷时间、借款人、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详细信息,这为日后提起诉讼留存了充分的证据。
5.提供借款应使用转账的方式,再加以备注“借款”
现实中如果是用现金的形式提供借款,但没有打书面借条,那么除非对方承认借款,否则将难以追回。而如果是转账,那么即使没有借条,也可以用备注“借款”或者聊天记录谈及借款事宜的方式确定借贷关系。
6.必要时请借款人提供一定担保
当借款金额较大时,为了充分保障债权的实现,有必要时要进行担保。
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以及质押等其他方式的担保,但要注意担保一定要符合法定的形式,否则很可能认定担保无效。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担保权的实现更加复杂,因此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除了要注意担保方式的约定,也要注意担保权的实现细则、担保权无法实现时的违约责任等。
以上各项都需要谨慎注意拟写细节,最好还是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避免各方面的考虑不周带来的风险,这样对将来实现债权有充分保障。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667条至第680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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