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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二卖如何起诉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 2022-01-31 12:25:16 发布者: 律航网 79次
  • 房价猛涨,每天一个价,卖家刚签完房屋买卖合同就后悔了,一边找各种借口拖延网签,还找来各类亲朋好友抬价,另一边又委托中介另寻买家并签订了买卖合同。

    为此,就有买家识破此类套路后将卖家告上了法庭。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定金2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万余元。

    【案情回放】
    2020年初,刘阿姨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帮忙出售城区黄金地段的一套房屋。没过几天,刘阿姨的房子就被龚女士看中,双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房屋售价300万元,龚女士先行支付了刘阿姨定金20万元。但是,刘阿姨提出,因房子是登记在其已故丈夫的名下,必须等公证手续齐备拿到新产证才能与龚女士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对此,龚女士也没有异议,同意20天之后再正式网签。
    然而,就在龚女士等待公证书的时间里,房价一路高歌,刘阿姨隔壁邻居的房屋一下子涨到了350万元,这对刘阿姨刺激不小,于是找来另一家中介机构的负责人小李商量对策。小李给刘阿姨出了个主意:以家庭矛盾未解决为理由拖延签约。另一边小李偷偷地帮刘阿姨另寻出价更高的买主,刘阿姨则答应事成之后另开8000元红包。
    此时,买家龚女士因长时间没有得到刘阿姨的消息,担心其因房价上涨而违约,一听到公证书办出来之后立即找到刘阿姨,要求尽快签约。
    “儿子觉得我把房子卖便宜了,骗了他,在跟我闹矛盾,公证书是他交的钱,现在他把公证书拿去了,我办不出新产证。”刘阿姨装腔作势。为了博得龚女士信任,刘阿姨还拉来一个朋友充当其儿媳,与龚女士交涉,并提出最低售价350万元的要求。
    龚女士觉得漫天要价,拒绝了刘阿姨的要求。不久,小李帮刘阿姨找来新买家,以比龚女士高出60万元的价格,也就是360万元的售价进行了网签。
    待刘阿姨拿到首付款后,向龚女士提出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至此,龚女士也识破了他们的谎言,自然不肯,遂将卖家刘阿姨诉至法院,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

    【以案说法】
    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识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照履行;被告将系争房屋以高于原告、被告合同价360万元的价格另售他人,其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被告构成根本性违约。同时,本案中定金罚则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审理中经主审法官释明,原告表示主张违约金,返还定金本金,所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定金2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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