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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分居一年再起诉离婚是否可以离婚
发布时间: 2022-08-01 08:57:44
发布者: 律航网
50次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这对起诉离婚的原告方来说,要证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就判决离婚的概率是很低的,在《民法典》实施后,增加了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新理由,本案是适用《民法典》最新判决离婚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悠悠(女)与小海(男)通过婚恋网站结识并登记结婚。
但结婚没多久,悠悠认为小海不主动承担家庭责任,还在外负债累累。双方因此争吵不断,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悠悠无法忍受,于2019年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判决双方不予离婚。
悠悠其后也曾想与小海重修于好,但无奈小海的行为没有改观,双方感情也没有好转,后夫妻双方分居生活超过一年。一年后,悠悠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虽然双方结婚行为发生民法典施行前,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施行后的,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同时第二十二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因此,本案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其次,悠悠和小海在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以上,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之规定,判决准予悠悠与小海离婚。
律师说法
现实生活中,也有当事人会在不准予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从尊重婚姻自由、维护家庭及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等角度考虑,民法典增加了分居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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