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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上班玩游戏,企业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2-16 18:49:52 发布者: 律航网 71次
  • 被告于2018年4月入职原告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期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4200元/月,转正后6000元/月。

    被告工作至2019年3月24日,工资发放至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24日,原告以被告表现不佳(主要以被告上班时间经常玩游戏,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并于2019年3月26日书面告知。被告对原告解除理由不予认可,于2019年3月31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试用期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八项申请。2019年9月17日,仲裁委支持仲裁申请。原告不服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案件结果:

    公司向劳动者支付:

    1.2018年4月18日至6月17日期间的工资差额1200元;

    2.2019年3月1日至3月24日期间的工资4413元;

    3.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元;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劳动合同

    案件焦点问题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工作表现不佳、在职期间存在多次玩游戏、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庭审中,原告举证提交监控视频、劳动者简称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劳动者满意度评价及公司规章制度等证据,欲证明其在职期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告辩称原告提供的证据均为单方制作,其并未见过相关规章制度,不予认可。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果劳动者存在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欲辞退劳动者需注意如下几点:首先、应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为依据,需要企业在劳动者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的情形明确列举,且列举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常理。其次、规章制度制定后,还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向劳动者公示。第三、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第四、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应书面通知到工会及劳动者本人。

    本案原告未举证证明其公司规章制度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且规章制度中并未将劳动者上班期间玩游戏的情形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故法院最终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拓展阅读:

    本案值得注意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我国劳动法并未规定劳动者“表现不佳”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与之对应的应该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对于劳动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应通过调岗或培训后,劳动者仍无法胜任本职岗位,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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