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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买18种保险自断脚趾骗保43万,结果被判刑3年......

    发布时间: 2023-03-21 17:38:58 发布者: 律航网 124次
  • 近些年来,骗保案例屡禁不止,而有的人为了骗保竟然甘愿对自己下狠手......为偿还债务,一女子竟然自断脚趾骗保43万,最后构成保险诈骗罪,被判刑三年。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这一起案件。

    案件详情

    2021年2月24日,小美向小王借了6万元,结果被网络诈骗,报警后还没破案,钱暂时要不回来。之后小王多次要求小美还款,小美因为资金紧张没钱还债务而苦恼。

    后小美和小王建议共同制造交通事故骗保以偿还债务,小王拒绝了。小美苦思,是否有别的方法可以骗保,在网上查了多项关于“伤残鉴定”的信息。

    2021年4月4日到10日,小美主动与保险业务员联系,并投保了17种意外伤害保险和1种其他保险,合计保费12944元。

    之后,小美以搬家为由,邀请两位好友张三、李四到租的房间做客,小美在厨房准备食材的时候,砍猪脚的斧头意外掉落,幸亏没造成伤害。但这一意外事件引发了小美自断脚趾骗保的想法。

    小美独自在厨房,手持斧头砍向自己的左足第四、第五根脚趾,导致两根脚趾被齐根砍断。随后小美大声呼救,被送至医院。

    随后小美打电话至保险公司并称自己意外受伤,申请理赔,最后总共理赔金额达43万余元。

    直到2021年7月6日,经法医鉴定,小美左足损伤系锐器作用所致,与其所述因为手持斧头脱落导致受伤的说法不符。

    7月19日,小美被凤凰县公安局依法传唤到案。
    法律
    法官判决

    经法院审理,在小美的手机之中,找到了关于“保险诈骗案的立案标准”、“保险公司报经侦就立案吗”、“保险经侦案流程怎么样”等搜索记录;就诊医院的医生也证实小美的伤口奇怪,且小美还询问其伤口是否达到伤残。

    法医也鉴定小美的伤口不符合斧头脱落导致受伤的说法,经过多方证实,法院认为,小美作为投保人故意造成左足脚趾伤残,虚构左足意外致伤的事实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保险理赔,骗取保险金额共计43.026932万元(未遂),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考虑到小美犯罪未遂,且自愿认罪受罚,遂减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决:小美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

    不得不说,该女子通过自残骗保的想法实在是既极端又残忍,最后得不偿失,有这个决心,自己凭本事赚钱还债不是更心安理得吗。

    而且骗保属于违法行为,骗保的行为轻则涉及行政处罚,严重是要入刑的,另外还要判处罚金。以身试法,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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