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自诞生以来便以无与伦比的发展速度超过了传统出租车,它不仅继承了传统出租车的优点,并且比传统出租车更加方便,这让人们在出行时更容易选择它们。
网约车自诞生以来便以无与伦比的发展速度超过了传统出租车,它不仅继承了传统出租车的优点,并且比传统出租车更加方便,这让人们在出行时更容易选择它们。方便归方便,可问题在于网约车也存在着风险。不知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坐网约车出事谁来赔偿?
网约车
如果预约的网约车并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在网络约车服务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平台作为商事交易平台,最大限度的给交易双方提供了资源。当乘客通过网络预约叫车服务,必须先向平台方支付车款,随后平台再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将部分车款返还给司机,实现共赢。
平台方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收取了类似于“管理费”的费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车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也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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