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热恋的情侣在恋爱期间都喜欢用520、1314等数额的红包来表示自己的心意,当然,这种做法不管是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来讲都没任何问题。关键点在于,分手之后这些红包还能要回来吗?
微信红包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感情结束后,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在转账留言、红包描述,或款项支付前后的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转账、发红包等方式给予其金钱的,不构成借款,只能认定为赠与。这属于情侣间基于示爱作出的赠与行为而非民间借贷。
《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发红包一方来法院主张红包是借款要求对方返还,需要提供包括红包/转账记录、完整聊天记录、借条、借款事由、偿还利息、偿还期限等具体约定信息。如果发红包一方能清晰地提供证据且逻辑清晰,就能以借贷关系主张。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成为呈堂证供。5月1日起,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电子数据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还会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收入、社会地位等情况。如果双方经济地位悬殊,且红包金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合理开销,可能会被法官判决返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