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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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曾有一则新闻,一位在学校工作了38年的老教师因病去世,在去世之前他将自己的百万遗产全部赠与了学校。这种精神与行为无疑是好的,他将自己的一生奉献到教育事业中是值得外人所称赞与尊敬的。那么问题来了,遗产是否可以不用给子女呢?
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子女属于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父母去世后,享有遗产继承权。但继承法也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在有遗嘱的情况下,立遗嘱人死后,就由遗嘱中指定的人来继承或者获得遗产。故此,如果父母不愿意让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便可以利用遗嘱这一工具来实现自己的想法,在生前安排好自己的死后事。
提醒大家的是,遗嘱中只能处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另外,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共五种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继承法对于每种遗嘱的形式都作出了严格的要求,稍有不慎,便可能导致遗嘱无效。如果担心遗嘱的效力问题,可以优先选择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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