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员工的各种请假理由,这几我们对假期做了全面汇总:
1、职工请事假单位能否不批准?
可以不批准!
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请事假的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事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吗?
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特别规定,职工请事假期间并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向职工支付事假期间的劳动报酬
3、事假超过20天不休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第2项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如果当年度的年休假已经享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的规定,职工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病假:必须给
病假,是指职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的医疗假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即对于病假,职工只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便必须批准。
5、带薪年休假:应当给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即带薪年休假是法定的请假理由,用人单位应当统筹安排,万一不能安排,哪怕职工同意,也必须给予补偿。
6、婚假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三条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 天,晚婚者(男年满25 周岁、女年满23 周岁)增加10 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取消晚婚假。
7、产假:必须批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办法》还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8、丧假:酌情批
劳动法虽然规定了员工享有丧假,但却没有明确具体的天数和操作标准。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假期;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9、探亲假:酌情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规定:
(1)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职工探亲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4)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5)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10、请假扣双倍工资合法吗?
答:请假应该扣当天工资,扣双倍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已扣除工资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也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
11、有急事忘请假算旷工吗?
答:旷工,指职工因不请假而缺勤,正常工作日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如果职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而逾期不归的,应按旷工论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这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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