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二审开庭中,一方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一审的判决对一方不利,在开庭过程中,被上诉人要求撤回诉讼,审判长要求上诉人撤回上诉,那么相应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八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
【历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可以申请撤回起诉,但有2个条件,一是要取得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在案例中,如果上诉人不同意被上诉人撤回起诉,则原审原告不能撤回起诉,二审法院必须进行审理后裁判;二是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
原审原告撤回起诉的法律后果:一是原审告撤回起诉;二是撤销一审裁判;三是原审原告不得重复起诉;四是案例中的上诉人要撤回上诉,因为被上诉人撤回起诉了,没有上诉的必要性,也没有上诉的目标了。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清楚相应的法律后果,否则,作为原审原告一旦撤回起诉,则不能进行重复起诉,就同一诉讼请求,再也没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了。对于上诉人撤回上诉,则不能再提起上诉。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案件的事实很重要,但相关的程序性问题同样重要,无论当事人还是代理人都一定要重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