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海南省安定县发生了一起入户盗窃案,与普通盗窃案不同的地方在于,该男子在行窃时被房主发现,而后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攻击房主并逃跑,就在这个过程中被房主用镰刀反击致死,该案件引发广大网友关注。
根据警方通报和相关报道我们了解到,上周三凌晨4时,房主林某从自家经营的早餐店返回家中时,和一手拿刀一手拿着现金正准备走出自家屋子的陌生男子打了个照面。林某见状当即向前拦住阻止该男子逃跑,被对方砍伤,为了保命林某便拿起镰刀反击,二人在搏斗中林某也将男子砍伤。边打边躲的小偷很快逃到楼下欲骑摩托车逃逸,再次被林某追上来阻拦,该男子当机立断选择弃车逃跑。但在逃跑到案发现场外八百米的地方时他直接倒下了,后房主林某及听到抓小偷的群众追上并及时报了警。警方很快来到现场,可该男子因刀伤已经生命垂危,急救车赶到后宣布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当地公安局以及检察院正在对此案进行全力调查。
警方发布案情通报后引起讨论,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房主林某在本案中是否应当承担防卫过当的责任。从警方公布的事发过程来看,该男子行窃被发现持刀伤人且夺走财物,这种入室盗窃被发现转而当场用暴力或用暴力威胁他人的,应该认定为“入室抢劫”,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去规定入户抢劫罪,而是把它视为抢劫罪的一种情节加重罪。
盗窃房主在受到窃贼暴力时以暴力来应对导致了该行窃男子的死亡。对于这种入户抢劫被反杀的情况,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如果房主是在男子正在实施的抢劫行为中采取防卫行为,就不属于防卫过当而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若是该男子已经在逃跑,而房主是主动拿起镰刀导致其死亡的,则不属于正当防卫,应负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因为小偷自身有错在先,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另外如果防卫行为造成了较大损失,但有证据表明防卫人主观上的确不具故意和过失,证明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一些不可预见性的原因引起的,那么可以认定意外事件,不负有刑事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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