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欠甲5万元,无论是借款还是货款都可以。甲多次催要,但是乙均表示愿意还钱,只是手头紧,再宽限几天,于是一拖再拖,甲始终没有拿到钱。
甲也清楚,乙确实手头不太宽裕,这种情况去法院起诉,即使拿到胜诉判决,也很难在执行阶段拿到钱。
这就需要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去合法地解决,本文所说的债务转移或者债务加入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1、债务转移
乙承认欠甲5万元,但是短期内无力偿还,而丙又欠乙5万或者更多,于是三方就可以达成一个债务转让协议,约定将乙对甲负有的5万元债务转让给丙,由丙直接向甲偿还。
这就是债务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债务的转移需要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债务转移需要签订书面的转移协议,最好是甲乙丙三方签一份转移协议,如果是债务人和受让人之间签订协议,则还需要另外通知债权人,没有通知则转移无效。
债务转移的效果是,原债务人退出,新的债务人加入。
也就是说,以前的债务人不再给债权人还款,由转移之后的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
债务转移
2、债务加入
实际情况纷繁复杂,有些情况适合做债务转移,有些情况下不适合,这就需要另外一种途径——债务加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乙承认欠甲5万元,但是短期内无力偿还。另外,乙当时欠钱与丙有关系,比如丙是乙的父亲/妻子/公司等等。当乙无力偿还时,可以引入第三方一起还款,这就是债务加入。债务加入同样需要签订书面的协议,最好是甲乙丙三方签订一份书面协议。
与债务转移不同的是,债务加入顾名思义,是另外一个人加入到之前的债务当中,原来的债务人并未退出债务,由新加入的债务人和原来的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
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都是解决欠款人无力还款的方法,具体适用哪一种,还得根据实际情况去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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