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还是来看两个案例。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还是来看两个案例。案例一:小王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后很快坠入爱河,恰好双方父母催婚又催得紧,恋爱不到一年两人便举行了婚礼,小丽的父母为她购置了一辆车,还按照当地传统习俗,给了12床被褥和一台电脑作为嫁妆。举办完婚礼一周后,两人正式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嫁妆
然而新婚不久,两人就在刚开始的共同生活中发现了他们性格上的不和。两人常常为一些生活中琐碎的事情争吵,甚至激愤之下还会大打出手。在这样的环境下,双方的婚姻仅仅只维持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此时小丽已经完全失去了信心,她决定离婚开始新生活,而小王也同意了。因为两人没有孩子,也没有积蓄,唯一有价值的物品就是小丽父母在她出嫁时赠与的嫁妆。对此小丽自然主张嫁妆仅属于她,但小王认为,嫁妆是父母赠与夫妻的,双方应当共同平分这部分财产。在这一问题上两人僵持不下,直到最终也没谈妥。为了防止小丽带走所有的嫁妆,小王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平等拆分嫁妆。法院开庭审理后,裁定作为嫁妆的汽车及十二床被褥和一台计算机都归小丽所有。
案例二:张三和李四是一对新婚夫妻,两人于今年的“520”去了民政局领证,并计划今年国庆再回到家乡举办婚礼。眼看离国庆节已经不远了,李四的父母便将30万的嫁妆打给了她。可两人的感情却出现了问题,此时李四想分手,但又担心这30万的嫁妆归属不明确。
对此我们的律师表示:登记结婚后家人才给的30万元嫁妆款,如果在赠与时没有明确约定只给女儿,那么这30万将被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也就是夫妻婚后收入的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嫁妆作为父母对出嫁女儿的财物赠与,离婚时的分割主要需区分结婚前后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未就夫妻的财产达成明确的婚前协议,女方父母在结婚前给予的嫁妆就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带走。而婚后给予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女方的,根据婚姻法中共同财产的规定,就属于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即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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