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的有无还款能力,是一个动态的存在。现在对方没有能力还款,不代表您起诉时他没能力还款。即使诉讼过程中他没有能力还款,不代表执行阶段他没能力还款。就算都是,不代表他将来没能力还款。
法院执行的力度在不断加大,执行的水平在不断的提升。我刚做律师时,法院要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还要去各个银行实地走访调查。现在,法官坐在办公室电脑前,足不出户,轻轻松松就把这件事办妥。我有几个委托人的案子,就是这样扣划到了被执行人的款项的。还有些当事人,因为上了失信人黑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主动到法院去履行。
不去起诉,债权极有可能变成自然债务,没办法获得强制执行力。时过境迁,假使对方有钱了,你也只能干瞪眼。他高兴就还你,不高兴,你也没有任何办法,找我们律师也没用。
去起诉,唯一的负担,是会发生诉讼成本。诉讼成本又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费。这个法律有规定,胜诉可以退费。
法律起诉
另一种是律师代理费。这笔费用,可多可少。委托律师代理,费用高一点;请律师代写法律文书指导立案,费用少一点;自己学习能力强,网上学学。
这个逻辑其实很简单:您不花钱,可能一分款都追不回;花了钱打官司,要么能追回钱(部分或全部);就算是追不回钱,也增加费用不多。最不济,还能让债务人上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也算是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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