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即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一般来说我们接触过最多的公共场所便是街道与各类广场。这些地方虽说可以供大众使用,但并非像自己家中那般百无禁忌做什么都可以,有些行为在公共场所是会受到处罚的。今天小编就和大家科普一下在公共场所做了会被处罚的行为。
公共场所
1、违规摆摊、兜售商品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影响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会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或罚款等行政处罚。
2、扰乱公交、地铁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非法携带管制刀具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故意裸露身体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5、“站街”拉客招嫖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6、饲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7、违章搭建“棚房”
擅自在公共场所建造建筑物及构筑物,如擅自搭建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行为将面临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拆除。
还有很多行为在公众场所都是不宜做出的,比如擅自燃放烟花爆竹、毁坏公物、破坏名胜古迹、不文明驾驶等等这些行为轻则面临治安处罚,重则将承担刑事责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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