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的一天,张三在手机上看到了甲经纪文化公司发布的一则影视剧招募小女演员的消息,张三看到消息后很是心动。
在自己的培养下,年仅6周岁的女儿张小能歌善舞,活泼开朗,为了让女儿更加出彩,张三与家人商量后便联系了招募信息中的李四,带着女儿报名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李四主动与张三商谈,并向张三表示,如果签约,自己保证张小参演,张三信以为真,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与经纪公司签订了《艺人经纪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及李四保证张小参演影视剧,合同期内的代理费用为2万元,如因公司及李四的原因未能如期参演,收取的代理费用将全部退还”。
合同签完后,张三当即交了2万元,之后张三却一直未收到公司或李四的任何消息,经好友提醒,张小作为原告,张三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将经纪公司及李四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费用。
合同效力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张三代理张小与经纪公司、李四签订的合同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的内容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而经纪公司及李四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安排张小参演合同约定的影视剧,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根本违约。
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艺人经纪合同》,经纪公司返还张三已经支付的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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