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发布《税案通报》,对吴亦凡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已经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另外,吴亦凡同日还被判了13年的刑。
吴亦凡如果不交这6亿元,会怎样?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其之前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则依法不予追究逃避缴纳税款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他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也就是说,吴亦凡如果不交这6亿元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其逃税罪的法律责任。
对此,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吴亦凡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时,也作了相同的表示。
刑法
关联法条
《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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