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
最近有热心市民小王向律师提问:家里有套房子一直没有居住过,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律师解疑
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时间是以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始计算的。在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交房之次月起开始缴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知识扩展
既然法律规定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呢?快来划重点啦!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情况下,物业费需由开发商承担;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注意需要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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