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是指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的形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公司,管理和组织实施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制度。
实行“代建制”意在克服“自建制”模式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存在的弊端,起到控制投资资金、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的作用,切实解决“三超”现象及由此引发的问题。
“代建制”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同时也是审计监督工作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加强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必要性在于: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的需要,审计作为外部监督,在进行代建制项目审计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既能保证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又能帮助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加强管理,提高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抑制腐败的需要。
通过加强对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强化了对代建、使用、设计单位及承包商、供货商关系的监督,并且审计结论对其的评价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声誉,所以相关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必会遵循规章制度,各单位的利益直接和工程完成的质量、投资效益的好坏挂钩,在审计监督下,各单位必然尽心尽力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代建单位权大、违法成本低且缺乏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政府代建项目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程序
1、概预算执行审计: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资本金、资金来源及资金到位情况;建设用地征收征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执行和实际支付情况;供水、供电、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项目设计概预算的执行情况;项目的勘察、设计、代建、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方面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包发包情况;项目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情况;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单项工程结算情况;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管理情况;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2、竣工决算审计:竣工项目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情况;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的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的真实、合法情况;交付使用资产和各项结余资金的真实、合法情况;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尾留工程情况;资金预留情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3、绩效审计:经济性,包括项目立项、招标投标、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资金、投入和工程造价控制等情况;效率性,包括项目立项、招标投标、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管理措施、组织结构、资金利用及其执行等情况;效果性,包括项目的预期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保护设施与工程建设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情况。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