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明知服务员上错菜仍然吃完,需要付钱吗?
案情:张三和李四到一家餐厅吃饭,他们在吃到一半后,服务员又端上来一道他们没有点的菜。张三和李四心想反正是服务员上错菜,不吃白不吃,就吃了上错的那盘菜。而服务员反应过来上错隔壁桌的菜,匆忙过来准备撤回时发现已经来不及了。
吃完饭,张三去结算时,发现金额不对,一问收银员才知他们被要求支付那道上错的菜钱。张三很不满,觉得上错菜是餐厅服务员自己的错误,凭什么让顾客买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合同效力
“上错菜”案例分析
顾客前往餐厅就餐,相当于顾客与餐厅之间签订了一个合同:餐厅按照顾客的要求上菜,顾客按自己的点单支付相应价款。
服务员不小心上错菜相当于餐厅单方面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变更,此时顾客吃错菜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是否生效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顾客不知情,不知道服务员上错菜了,菜也吃掉了,相当于客户不知道合同内容变更了,即使顾客是得利人,但不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则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那么这时餐厅就不能要求顾客支付上错菜的价款。
2、假如顾客知情了,即明知服务员上错菜仍然吃掉,相当于顾客知悉合同内容变更了,这时还吃掉相当于默认同意合同变更,也就应该支付相应价款。
也相当于顾客作为得利人,已经知道了自己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那么受损失的人即餐厅可以请求顾客支付对应上错菜的价款损失。
综上,像张三他们这种情况,明知服务员上错菜仍然吃完是应该支付菜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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