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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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全国大降温,我们这里却很暖和。张三在小区内裸体晒个太阳,就被警察带走了,难道张三晒太阳也违法吗?严重吗?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确实是违法行为。这里所说的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一般是指在不特定公众活动的场所故意地赤裸全身,或者暴露隐私部位等情形。
张三在小区内公然地裸体晒太阳,虽然从表面上看是他个人的行为,但是已经影响到小区的公共秩序,显然符合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构成要件。
张三的情节恶劣的,可能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
关联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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