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7日,那某某在马厂乡那家庄村“旧站”区域上坟烧纸。其间,那某某将祭祀物品点燃,因疏忽大意引发山火。经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委托,宁夏绿森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显示涉案过火土地总面积为353.37亩;涉案植被恢复费用为20400元。
2021年9月28日,公安机关将那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移送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乐都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向第二检察部移送那某某涉嫌失火罪的公益诉讼线索。
同年12月1日,乐都区检察院就那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庭前,乐都区人民法院就植被恢复费用组织调解,那某某以无经济来源为由拒绝赔偿。2022年2月21日,那某某因失火罪被乐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赔偿植被恢复费20400元。目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移送强制执行。
经办检察官表示,本案过火林地是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检察机关分别以公诉机关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履行法定职责,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既追究刑事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也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被告的环境侵权责任,震慑生态环境破坏者,同时,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时刻牢记安全生产,提高防火意识,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用火,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